北京房产律师 黄争荣

BEIJING REAL ESTATE LAWY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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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铺租赁法律风险防范

作者:黄争荣律师 添加时间:2015/3/27 15:25:35 浏览:

第四、税费承担。

根据法律规定出租商铺出租人需要缴纳以下税费:

1.房产税:以租金收入12%计算缴纳(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

产税暂行条例》第四条的规定)。

2.营业税:以租金收入的5%计算缴纳(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
营业税暂行条例》税目税率表)。

3.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: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

城建税率(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%、5%、1%三档税率)和教育费附加率3%计算缴纳。

4.个人所得税:按财产租赁所得,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,

减除费用800元;4000元以上的,减除20%的费用,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,税率是20%(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三条和第六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)。

5.印花税: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。税额不足

1元,按1元贴花(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)。

各项税费占租金的比重比较大,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应对税费的承担进行约定,以免发生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