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律师审查合同为当事人挽回30万元损失
张先生因购买二手房委托黄争荣律师代为审查房屋买卖合同,黄律师审查合同后发现,合同约定房屋买卖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。虽然卖方口头承诺房屋是满五唯一住房,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,但是在合同中却没有明确约定。黄律师代表张先生提出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为满五唯一住房,如出现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的情况,应由卖方承担。卖方表示房屋确实是满五唯一住房,无需在合同中进行约定。黄律师提示张先生,将来万一发生纠纷,卖方否认存在承诺,将会对张先生很不利,届时发生的各项税费将会按照合同约定由张先生承担。张先生当场表示如卖方不将承诺写入协议,那么其将不会购买这套房屋。在张先生的坚持和中介公司的劝说下,卖方同意将承诺写入合同。
后来在房屋过户时,税务机关发现卖方名下还有另外一套房屋,要求卖方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。原来卖方妻子承租的一套公房拆迁,取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,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安置房屋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,但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却已经取得了安置房屋的产权证,因此其出售的房屋并非唯一住房,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鉴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明确承诺为唯一住房,卖方不得不承担了30万的个人所得税。
黄争荣律师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30万元的损失。